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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定淮:“佔中”是無節制行為 非公民抗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01 15:48:12


 
  再看看“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是怎麼闡述“佔中”理念的。他在2013年3月15日《信報》發表的題為“公民抗命與民主真義”一文中,明確提出“佔中”是要“挑戰現行不公義的法律和制度”。4月15日,筆者有幸受邀參加了在城市大學惠卿劇場舉辦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研究論壇”。會上學者們就“佔中”的理論問題展開了爭論。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的莫紀紅教授對戴耀廷鼓吹“佔中”做出了理論反駁,發問道:難道你從事憲法學研究的不知道公民抗命的正當性的前提嗎?戴耀廷支支吾吾說,我不是研究憲法學的,我是研究憲政的。莫教授當即反駁道:“憲政不以憲法做依據,怎麼搞憲政?”全場哄堂大笑(關於這段爭論的實況,香港的電視做了實況轉播)。顯然,戴耀廷自己也沒有弄清楚“公民抗命”的真實內涵。

  有人可能認為,“佔中”已經到了這種程度,你還在談論理論問題,這未免有些可笑。其實不然。只有將“佔中”的性質說清楚,才能做到名正言順。“佔中”的發起者不是說要搞民主憲政嗎?在香港這樣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法治社會,只有把道理講清楚,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民主憲政的核心要義是做出兩種限制:即在尊重基本人權基礎上對當權者的限制,這種限制的必要性是建立在當政者有可能發生專斷性行為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民主也可能演變成人民的無節制行為,民主濫用所帶來的壞處甚至超過專制,因此對於人民的無節制行為也要加以限制。

  顯然,現在的“佔中”行動是一種“人民的無節制行為”,而不是“公民抗命”,希望參加“佔中”的學生對此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對於“佔中”發起者,其性質就完全不同,不論他們是真的還是假的沒有弄清“公民抗命”理論,以此作為鼓吹“佔中”具有正當性的舉動,就是一種犯法行為。他們利用學生的情感衝動造成了香港社會的混亂,對此他們必須承擔相應的政治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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