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上訴罕見改判
《中國經濟周刊》統計發現,2000年以來,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5位腐敗高官均不服判決而提出了上訴,但都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再如,另一位被判處死緩的高官——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他的辯護律師莫少平接受採訪時說,宣判後,劉對一審判決結果表示了極大的失望。經過幾天的考慮,情緒穩定之後,親自書寫上訴狀。但最終還是維持一審判決。
改革開放以來查處的、屬於黨和國家領導人行列的4位腐敗犯罪高官中,除陳良宇外,其他3位如陳希同、成克傑、薄熙來都上訴了。最後的結果無一例外維持原判。高子程說:“陳良宇不上訴是他本人的決定,在當時的情況下,他認為上訴也無望。”
迄今為止,在高級別官員的上訴案中,罕見改判的案例。
“儘管一、二審法院認定的有關犯罪事實或者情節有些出入,但上訴結果基本上沒有改變的,一般都是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趙秉志認為,這主要因為高官貪腐案件,中央重視,社會上比較關注,一審法院往往也是抽調精兵強將進行審理,工作做得比較扎實,案件質量能夠保證。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北京市委原書記陳希同:愛怎麼審判就怎麼審判吧。
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不請律師,願接受國家的一切處理,不需要辯護。
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律師會不會前半截好好辯護,後半截糊弄了事?
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請律師是不是代表對組織不忠誠?
“你的案子究竟是冤案還是有瑕疵?如果只是部分瑕疵,但基本事實已經鐵定,再抵抗也沒有用,關鍵是,這對爭取寬大很不利。”
“高官貪腐案件,中央重視,社會上比較關注,一審法院往往也是抽調精兵強將進行審理,工作做得比較扎實,案件質量能夠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