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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港媒:為何將佔中定性為港版“顏色革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03 11:12:26


  中評社香港11月3日電/將“佔中”行動定性為一場港版“顏色革命”,有人可能覺得“罪名”過重、帽子太大;有人甚至認為有關判斷是“嚴重錯判”,可能令青年學生產生對抗的情緒。然而,對於這樣一場複雜、嚴峻、激烈的政治行動,必須對其本質有準確的判斷,才可以對症下藥、標本兼治。對於“佔中”的定性不能只看其主要參與者是甚麼人,更重要看其幕後操盤手的動機和手段,要將香港引向何處。在這場“佔中”行動中,參與者以青年學生為主,相信他們絕大部分都不是要發動“顏色革命”,但問題是幕後的組織者、發動者、教唆者卻將“佔中”當作一場藉“非暴力抗爭”推翻現政府,繼而主導政改方案,最終達至奪取政權的行動。當中不論其步驟策略,以至外國勢力的介入,都有明顯“顏色革命”色彩。行為決定於本質。儘管大部分參與者可能不了解甚至不認同其目的,但並不影響到對整場“佔中”的定性。相反,唯有讓社會了解到“佔中”的奪權本質,才可避免青年學生成為一小撮野心家的棋子。

  隨著愈來愈多外部勢力介入“佔中”的證據曝光,社會也逐漸看清楚“佔中”這一場港版“顏色革命”的本質。然而,有些人士卻不以為然,認為不宜將行動定性為港版“顏色革命”,他們當中一些人可能出於善良願望,認為行動只是青年學生表達對民主的訴求,與“革命”無關;一些人則是因為對“佔中”行動本質理解不足,將老虎當小貓,認為“佔中”只是一場較大規模的政治抗爭而已。反對派更加矢口否認是在策動“顏色革命”,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港人要命運自決,並不等於要脫離中央”;學聯常委張秀賢日前更撰文直指中央誤判,“北京對香港形勢的誤判,不論是人大常委會政改8.31 決定,抑或是現時被錯判為‘顏色革命’”,有報章社評也表達了類似觀點,認為將“佔中”定性為“顏色革命”是“嚴重錯判”。

  定性是看組織者圖謀而非參與者

  然而,這些說法如果不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就是故意混淆視聽,掩藏“佔中”的真正圖謀。所謂定性,就是根據社會現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屬性,從事物的內在規定性來研究事物的一種方法或角度。對一場政治行動的定性,必須有全盤的分析和研判,不但要看其參與者主體,更要看組織者目的和圖謀,也要考慮行動的各種特點,並且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比較。對於香港“佔中”,固然參與者主要是青年學生,他們不少都是沒有任何政治背景、入世未深,只是本著一片熱誠,懷著對民主的嚮往而參與。由於主要參與者的單純背景和動機,難免令外界對行動寄予一定程度的同情,並且將行動定義為一場“學生運動”。

  但這種說法存在明顯的缺陷,就是將參與者與組織者歸為一類;將參與者與行動目的混為一談。大部分參與“佔中”的青年學生熱誠不容懷疑,但問題是學生儘管無意發動奪權“顏色革命”,但組織者卻非這樣想。戴耀廷在去年一月提倡“佔中”以來,一直強調“佔中”是一場“非暴力抗爭”,他並以“愛與和平”進行包裝,令市民尤其是青年學生以為這只是一場單純的和平抗爭。但如果了解到“非暴力抗爭”的歷史和沿革,就可以知道所謂“非暴力抗爭”只是手段,藉以迷惑煽動市民參與,真正目標卻是要推翻現政府奪權。在多個國家或地區搞得雞犬不寧的“顏色革命”,從來都是以“非暴力抗爭”的面目示人。但示威者高舉非暴力,並不代表暴力就不會出現。恰恰相反,示威者千方百計挑釁當局使用暴力,以激發市民上街反政府。當中最明的顯例子,就是烏克蘭基輔獨立廣場槍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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