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生搶進名校的競爭也非常激烈,最高和最低分差距只有3.7%。
美國大學為了處理種族歧視的問題,通常依據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提高非洲裔學生入學的集會,不過公平代表性計劃認為,同樣的標準適用於各種族裔,大學依據種族平等,對不同族裔設下不同入學標準,也是一種歧視。
田納西州大學法律教授Glenn Reynolds在《今日美國報》指出,過去非洲裔學生以較低的分數進入大學,佔了白人學生的集會,當時推出積極平權措施,重視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
Reynolds認為,現在越南船民和印度移民的下一代也申請哈佛,亞裔從來沒有因為種族隔離措施獲得利好,高中日子也未必比在紐約出生的非洲裔學生好,為何申請大學就要面臨不利的地位呢?
哈佛回應稱,校方依據個人和整體化方式考量入學許可,以創造活躍的學習環境,讓學生在不同的背景、思維、經驗、才能的啟發中學習。
馬里蘭州大學教育學助理教授Julie Park稱,亞裔美國學生通過在種族、社會經濟組成豐富的學校中學習得益甚多,而這種校園正是積極平權措施創造出來的。
公平代表性計劃2008年曾經代表白人學生Abigail Fisher控告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對白人設下較高的門檻,全案在2013年上訴到最高法院。最終高院推翻了較低級法院的判決,要求對大學抱有種族意識的收生政策實行更加嚴格的審查標準。
(來源:南華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