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大公報 :“佔中”踐踏法治流毒深遠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6 10:31:04


 
  臨近清場的日子,“佔中三子”、泛民立法會議員打算自首、靜坐待捕的新聞鬧得熱烘烘,戴耀廷詭辯稱“犯法後自首,再被捕”就是“完成法治”。這個“完成法治”的理論實在是可圈可點,相信作奸犯科,打家劫舍的人,一定會最喜歡戴耀廷的法治觀。戴耀廷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如此歪曲法治實在令人悲痛,試問,一個殺人犯行凶之後,向警方自首,他可否說自己“完成法治”呢?
 
  香港實行普通法,特別強調程序公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窮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與政府打官司,以彰顯不論貧富,人人都可以享有司法公義。法律是讓人與人之間,政府與人民之間發生矛盾時,可以和平解決紛爭。一個法治社會最重要是人們對法律的尊重,所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論刑事或民事上的法律,都應同樣受到人民的尊重。一份合同的條款、過馬路的交通規則、不應隨便拋垃圾、吐痰、在地鐵內不應飲食喧嘩、不應破壞地鐵車票等規則都應受到尊重。只有這樣,別人才放心在香港投資、買賣,來港生活。
 
  “無法治社會好恐怖”
 
  今天,支持“佔中”的人,包括一些學者,都將政治目的與法治精神混為一談,企圖發放一個錯誤的訊息:沒有“佔中”所講的政治制度,香港人就不須要遵守香港的法律,特別是一些“只是”保護別人日常生活及生計的法律。例如公共秩序變成不重要,不需要被尊重。因此,占領馬路,透過聚集群眾“鳩嗚”騷擾別人生意等,變成可輕視的法律不用遵守,甚至連經過司法程式的法庭命令也不需要尊重,並美其名為“以法達義”,簡直令人發指!
 
  今天這些人已令到很多店鋪見到“客人”不敢開鋪,見到群眾就發噩夢,小業主不敢隨便租屋給“陌生人”……人與人之間已失去基本的信任,失去原來尊重社會契約的精神,甚至連香港人一向尊重的合約精神(包括租約等)也毀於一旦。一些人隨便用“以法達義”就可以不交租、不交稅、不尊重法庭禁制令。這種行徑不是破壞香港的法治精神,是什麼?再這樣下去,香港會變成一個很恐怖的社會。就算爭取到一個民主的空殼也沒意義了。因為大家根本不想在這個社會生活,裡面住?一批隨便喊些政治口號就可為所欲為的租霸、路霸、店霸。香港的文明到了哪裡去?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