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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男子被錯判無期 貴州高院稱太忙顧不上追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30 11:41:57


 
  案件回顧

  2004年8月,貴州六盤水六枝特區新華鄉青年左青在一場施工糾紛中死亡,工頭王元松被指為凶手,隨後六枝特區警方將其刑拘,六盤水市檢察院將其批捕和提起公訴。

  2005年4月,六盤水中院一審判處王元松無期徒刑。王元松上訴,貴州省高院維持原判。其後,王元松服刑。

  2010年,在王家的不斷申訴下,貴州省高院再審此案,仍維持原判。

  2011年,“真凶”徐丙權落網,六盤水市檢察院發現疑團,上報貴州省檢察院。貴州省檢察院複查,於2014年初向最高檢提起抗訴。

  2014年6月,貴州省高院以“經本院院長發現並提交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原審判決、裁定在認定事實上可能存在錯誤”為由再審此案,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此前二審和再審的裁定,發回六盤水中院重審。

  2014年10月,六盤水市檢察院撤訴,王元松被釋放。

  2014年12月1日,王元松向貴州省高院提起國家賠償申請,12月23日得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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