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江西:“既拿車補又坐公車”幹部被查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18 09:40:53


 

  層層把關,為何還有違規?

  實行公車改革以來,新余市成立了公車服務中心集中管理保留下來的公車,個人是無法申請用車的。

  既然如此,為何還有200多起違規租車現象呢?記者和不少當地幹部探討原因。

  一是利益驅動。文件講個人補貼用於工作,實際操作中,能派公車,節約自然歸己;二是單位和有關人員把關不嚴。記者翻閱了部分紀委下發的整改通知書和各單位整改報告,發現四類共性問題,部分單位和領導幹部違規租車;違規使用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租用公務車輛從事一般公務活動;審核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不嚴;信息填寫不全、規避監督檢查等。

  記者又查閱了《新余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交通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第六條是:其他特殊情況用車,可以申請公務用車。

  在新余採訪,經常聽到各部門都反映,“我們情況特殊,個人和公務交通經費不夠。”

  實際上,不少公務派車都往特殊上靠,或者慣性思維,“都是辦公事,用超了、突破了,肯定要追加呀”。

  胡永良認為,車改後,經費使用至少有三道關口,各單位分管領導審核、財務審計監督、紀委紀律監督,出現問題“主要是部分單位和領導幹部,對公務用車改革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對紀律執行不嚴、監督不力。”

  記者查閱新余車改辦法得知,單位公務交通專項經費,按該單位個人公務交通補貼總額的10%—15%核撥。“很多改革走回頭路,就是因為開口子,哪個單位都可以講出一堆‘特殊’。”傅水珠認為,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集中用於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統籌資金使用須公開透明。對特別重大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突發事件處置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事項可申請公務用車,“一般公務活動不能開口子”。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