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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農村現“群腐群貪” 個別村兩委幹部全軍覆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25 15:48:15


 
  值得關注的是,虛報冒領、索賄貪污、挪用私分“三農”款項的,幾乎都是不起眼的“小官”。廣東檢察機關近6年來立案的5337名涉農職務犯罪犯罪嫌疑人中,科級以下人員有5116人,占總人數的95.86%,其中鄉鎮站所和村“兩委”工作人員為3097人,占總人數的58%。

  這些基層幹部級別不高,但其所作所為卻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有的案件涉案金額已是數以億計。中山市火炬開發區宮花村原黨支部書記郭仲強等人貪污、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中,全村被侵吞的土地補償款高達1.27億元。

  監管“走過場”或變“保護傘”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州、中山、江門等地採訪發現,一些鎮街幹部、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工作者,不僅沒有奉公守法、當好“守門員”,反而弄虛作假,將“三農”資金當成“唐僧肉”,加以克扣盤剝,成為“基層碩鼠”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

  部分基層執法者監管“走過場”,致使國家和農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杜言舉例說,揭陽市揭西縣環保局原副局長張建強對轄區內非法經營洗鎢的礦場,只給予罰款而未依法取締,導致10.22畝農用地遭受嚴重污染,土壤修復費高達600多萬元。

  有的行政執法人員不僅不認真履職,而且為違法者提供便利和庇護,在查處和執法前通風報信,成為涉農犯罪“保護傘”。

  江門台山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冬根向本刊記者講述了一個案例:“2012年,台山市委書記謝伯欣到北陡鎮布置查處非法采礦行動,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原教導員馮某竟離開會場,給無證礦場經營者通風報信,然後又像沒事一樣繼續回來開會。”該鎮原黨委書記許某治等7人長期以鎮政府名義向違法者收取“工作協調費”,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300多萬元。

  有的行政監管部門還與鎮村幹部、社會人員勾結,直接參與侵吞財政惠農資金。近年來,韶關市縣區多位農業畜牧、發改部門公職人員就與一些養殖戶聯手,通過編造虛假申報材料、虛報生豬出欄量、虛假項目建設方案、虛假環評意見來套取生豬養殖專項補貼資金,涉案者多達23人,致使國家經濟損失1715萬元。

  “即便廣州、深圳這種城市化程度非常高、農業比例很低的城市,也有涉農職務犯罪。”廣東省檢察院反瀆局副局長張健透露,有的司法人員濫用審判權,製造虛假訴訟,破壞國家土地房屋管理秩序。例如,“5·28”法官瀆職系列案中,就有深圳法官通過虛假訴訟方式,幫助他人專賣過戶限制流轉的土地、廠房和小產權房。

  力量下沉“撒網捕惡吏”

  業內人士表示,涉農職務犯罪嚴重侵犯農民群眾最直接利益,影響基層穩定,易引發集體上訪、越級上訪、長期上訪乃至群體事件。據中山市檢察院分析,2009至2013年,中山市43件涉農職務犯罪中有15件引發村民集體上訪,如該市古鎮海洲村原支書張社培等5人職務侵占案引發當地村民聚集,釀成“10·12”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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