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罪行為,范增玉於2010年8月至11月期間,虛構幫助丁書苗歸還朱文臣欠款的事實,騙取對方用來還錢的人民幣390萬元。此外,2010年12月間,范增玉冒充有關領導,與丁書苗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繫,先後騙取丁書苗人民幣200萬元和20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377.076萬元。
而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范增玉在得知丁書苗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對丁書苗的下屬張鐵軒謊稱其認識有關領導,可以幫忙疏通關係,先後騙取張鐵軒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90餘萬元。
庭上嘆氣欲言又止
昨天上午10點20分左右,范增玉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同案發前相比,范增玉消瘦了不少,以前的方臉變成了如今的長臉,頭上也冒出不少白髮。
昨天法院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詳細宣讀了判決書的內容,在這個過程中,范增玉大多數時候面無表情,但當聽到法官未采納其庭上的辯解時,范增玉微微抬頭看著天花板嘆了口氣。
法院審理後認為,范增玉的行為已經分別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和詐騙罪,且其所犯三宗罪行均屬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並具有索賄情節,應數罪並罰並應從重處罰。但鑒於其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及詐騙犯罪事實,依法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詐騙罪依法可予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最終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結束後,法警將其帶離法庭時,范增玉似乎有很多話要說,但最終未發一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