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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經濟部”下令阿里巴巴在台分公司撤資罰款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07 14:28:48


“經濟部長”鄧振中。(中評社 孫偉倫攝)
中評社台北5月7日電(記者 孫偉倫)阿里巴巴來台成立分公司,卻以外商身分登記,被“立委”懷疑是假外資身分,恐涉及政治與“國安”問題。“經濟部長”鄧振中今天表示,已對阿里巴巴處罰12萬元,並要求在今年八月撤資。

  鄧振中今日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質詢表示,阿里巴巴集團和淘寶網分別以新加坡與香港商的身分來台申請公司登記;不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否則就要處罰。

  陳明文說,若以陸資身分,無法在台收購股票,但外資身分則可合法大肆收購股票,已非單純經濟行為,牽涉到兩岸敏感的政治與“國安”問題,不可放任假外資橫行。

  鄧振中答詢表示,“經濟部”已對阿里巴巴處罰12萬元新台幣罰鍰,並要求在六個月內撤資,在今年八月份,就會執行。他強調,撤資已是非常嚴重的處分。

  鄧振中說,阿里巴巴公司集團很大,但若陸資要來台投資,必須正確揭露投資成分,否則就要接受處分,“經濟部”執法會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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