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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饒戈平:中央對港普選擁最終決定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5-19 10:29:23


 
  至於提委會的民主程序,饒戈平指,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方案,可具體包括四個要點:

  一、聯名推薦(入閘階段)設上下限,有利於確定合理的參選人數,在5人至10人之間,降低了入閘門檻,有利於報名參選者入圍;

  二、提名階段實行無記名秘密投票,保障提委自由表達意志,也可消除香港社會對提名程序受到操縱的擔心,從而有利於增強提委會的公信力;

  三、每名委員可投2票至N票,可有效順利地產生2名至3名候選人,供選民投票時比較選擇,充分體現提名制度民主性,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抑制策略性投票,更好地彰顯機構提名的性質;

  四、行政長官候選人為2名至3名,均須得到全體提名委員過半數支持,得票較多者成為候選人,不過提名辦法針對一輪投票後可能出現的不同情況,將在本地立法階段做出明確規定。

  提委會提名程序切合港實際情況

  饒戈平在文章最後說,事實表明,普選法案規定的提委會提名程序切合香港實際情況。所有符合法定資格者都可以平等地向提委會爭取提名、獲得提委會同等考慮,沒有對被選舉權進行不合理的限制。提委會所有成員在參與提名時具有同等權利,提名結果能夠反映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整個程序明確、可行,有利於順利產生正式候選人,是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提名制度,是香港歷史上最民主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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