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省級紀委 “一把手”異地任職呈現高比例,異地交流任職這一形式在紀委系統已成趨勢。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分析,十八大之後,地方紀委官員的選任有中紀委 “空降”、地區間異地調動、從紀檢體制外挑選幹部任職地方紀委等多種形式。專家表示,這些形式有助於打破一些地方官場長期以來形成的官官相護、互相充當保護傘的“關係網”和“權力網”,破除監督障礙。
反腐邁向制度化 盤點紀檢體制改革的關鍵節點
地方紀委官員通過中央“空降”或異地交流任職產生,這是落實十八大以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折射出反腐逐漸邁向制度化。
2013年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其中,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是重要組成部分。
記者梳理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幾個關鍵時間節點:
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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