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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繼續民主是未來香港政治文化方向
http://www.CRNTT.com   2015-06-14 00:28:38


“香港政改的文化衝突及其化解”主題的北大博雅公法論壇(中評社 徐夢溪攝)
 
  他指出,《基本法》條文是根據“居民本位”,而非“公民本位”定義香港國民意識。長此以往,港人治港會向地方主義與本土主義進行演進,無法建立起對國家和憲法的認同。同時,港台現在具有同氣感,讓香港的民主活動具有了區域聯動意義。在這種背景下,有些人提出建立“基本法愛國主義”。我則認為基本法愛國主義是一種溫情而脆弱的想象。首先因為《基本法》有不同闡釋各不相同,一種是國家主義的法理學,以白皮書為代表,另一種是普通法自由主義,以香港法律共同體的歷次闡述與抗爭為代表。

  港人對《基本法》的理解也分為兩種:一種是民眾的超文本理解,他們根據大陸領導人講話來理解,影響港人對回歸的認知。實際上,領導人講話只是原則性政治宣誓,與《基本法》有出入。但普通民眾並不理解,產生認知偏差。第二種嚴格的普通法憲政主義,以《基本法》為“小憲法”,以《基本法》中的權利條款為本位,嚴重忽視《基本法》的“政治憲政主義”內涵與面向。《基本法》是義務缺失的高度自治法,港人不納稅,不當兵,不學習內地政治文化與體制知識。《基本法》再教育的實際困難,高度自治權限定了再教育的方式和深度。近期焚燒《基本法》的現象體現了港獨與重新制憲,政治激進主義,非主流,但經常與香港反對派政治運動合流,影響不可低估。

  田飛龍最後表示,我們需反思是否應該讓白皮書作為央港之間的共同政治基礎,或是應引入中國憲法。而不應讓中國憲法與基本法之間的關係僅剩31條這樣的條款。另外為了一國兩制長遠演化,要適度引入中國公民概念與義務觀,讓香港青年轉入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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