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公安部:7月1日起持台胞證可來大陸並停居留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18 14:58:20


  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記者18日從公安部獲悉,為進一步簡化台胞來往大陸入出境手續,自7月1日起,公安機關實施取消台胞簽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同時,公安機關年內將實施電子台胞證。

  新華社報道,新發佈的《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取消了涉及台灣居民來往大陸辦理簽注以及簽注簽發管理的相關規定。據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或委託的有關機構自7月1日起不再辦理台胞簽注,口岸邊檢機關不再查驗台胞簽注,台胞僅需持有效的台胞證即可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台胞證有效期不變,仍為5年。

  據悉,台胞申請辦理台胞證的渠道不變,從台灣地區、港澳地區申請來大陸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證;在大陸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胞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在7月1日前,台胞仍需持有效的台胞證及簽注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