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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韓國廢除殺人罪公訴時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27 11:58:19


  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韓國國會24日舉行全體會議,對廢除殺人罪公訴時效的“泰完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和處罰不文明駕駛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等65個案件進行了議決。

 “泰完法”的主要內容為,廢除現為25年的殺人罪公訴時效。1995年在韓國大邱,6歲小男孩“金泰完”被人潑硫酸,在接受49天的治療後身亡。去年,韓國司法機關對小泰完受襲案重新展開調查,但沒有找到可以證明該案嫌疑人——鄰居A某嫌疑的客觀證據,因此檢方沒有提出公訴。當時轟動韓國的“小泰完遇襲案”的公訴時效即將到期,引發社會對公訴時效的巨大關注。此次獲得通過的修正案也被叫做“泰完法”。

  國會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根據修正案,現為25年的殺人罪公訴時效被廢除,殺人罪不再有公訴時效。但即使修正案執行,已過公訴時效的“金泰完案件”不包括在適用範圍內,該案件在當時的公訴時效為15年。

  當天國會還通過了道路交通法修正案,新增了對駕駛方式威脅對方車輛的處罰。在現行道路交通法中,沒有對駕駛行為威脅或引發交通事故的不文明駕駛進行處罰的規定。修正法案增加了吊銷、暫停駕照、對不文明駕駛者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款。修正案將“不文明駕駛”定義為“違反信號燈,不遵守安全距離,持續急刹車等行為對他人造成威脅的行為。”

  (來源:朝鮮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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