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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5-08-18 09:35:44


 
  觀點 先需明確責任主體再談回購

  17日下午,盛庭律師事務所馬廣宇律師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業主們目前要求索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目前就開始討論回購問題為時尚早。

  馬律師告訴記者,此次爆炸事故後首先的工作是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理清企業責任和相關部門的責任,然後還需要看責任主體是否具備相應的賠償能力。

  針對業主們憂心的房屋質量受損和環境污染問題,馬律師認為,這也是是否要回購的問題關鍵。“要確定這次爆炸事故對小區造成了多大影響,如果有客觀權威的結論認定小區環境受到污染不適宜居住,或是因為爆炸將小區樓體變成了危房,那麼政府就應該採取相應的措施了。”馬律師說。

  對於居民擔心的賠償能力問題,馬律師表示隨著責任主體的明確,相應的賠償能力也會進一步清晰,如果相關責任主體不具備相應的賠償能力,政府部門就有義務採取相應的措施對業主進行一定的補償。但是否採取回購的形式,還需要多方面因素的綜合考慮。

  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通過此次事件也說明,目前亟待兩種救濟意識的建立和健全。一種是從個人層面上的財產保險意識的培養,個人應當加強這方面的保險意識來保護自己的重大財產不受損失,另一方面從國家層面上來說,國家也應當設置一種重大災難基金,在發生重大災難和事故時,能夠以國家救濟的這種形式,向受損群眾進行補償。“另外,此次爆炸事故之後,政府也應該為受損的業主提供相應的保護性政策,例如購置換房的優惠等一系列針對受損人群的政策。”韓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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