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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媒體調查:釋永信是如何代持到8成股權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19 18:00:34


中國嵩山少林寺的證明。(南都圖片)
 
  代持股份由來已久

  據南都記者查詢,1998年7月14日,少林實業公司註冊成立,註冊資金300萬元中,僧人釋印鬆出資75萬元,占股25%;僧人釋永乾出資75萬元,占股25%;少林寺出資150萬元,占股50%。法定代表人為釋永信。

  據知情人回憶,註冊少林實業公司時,持有登封宗教局發放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方丈釋永信是少林寺宗教活動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按照當時的法律要求,公司要有三個股東持股。於是少林寺推舉兩個德高望重的老和尚代持少林寺的股權。由少林寺的釋印鬆法師(少林寺首座和尚)和永乾法師(少林寺四大班首之一)分別代持了25%的股份,少林寺持有剩下的50%的股份。

  2006年年底新商標法公布,放寬了對商標所有人的限制,規定社會團體也能成為商標的所有人,實業公司就將註冊了的商標轉讓給少林寺,商標轉讓在2008年辦完。因為實業公司的這個名字總會讓人覺得少林寺在做實業,少林寺不想被人誤解為是一個做實業的集團公司,於是注銷了實業公司,開始申請註冊少林無形資產公司,主要用於少林無形資產的保護。

  股份轉讓一波三折

  據知情人回憶,無形資產管理公司一開始提出申請時,方案是少林寺持有百分之百股權,但鄭州工商局駁回了這個申請。理由是少林寺不是法人,不具備股東資格,不符合工商註冊的要求。少林寺只得拿出第二套方案,希望能保持實業公司的持股原貌,分別拿出10%的股權給釋印鬆和釋永乾代持,少林寺持80%的股權。但這一申請又被駁回,工商局認為少林寺不具備法人股東資格。

  為何當年少林寺能持有實業公司的股份,到了創辦少林無形資產公司時少林寺就不能持股了呢?知情人稱這是國家法律和政策變化所致。當年註冊實業公司時,少林寺拿的證書是登封市宗教局發放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後來國家宗教局明確了所有的宗教活動場所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少林寺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變成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方丈也從“法定代表人”變成了“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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