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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語中評:行政主導 符合港人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15-09-16 00:23:15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盧文端(中評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記者 高映竹)日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基本法頒佈25周年研討會”上,以《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為題致辭,提出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引起各界廣泛討論。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盧文端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張曉明提出這個言論主要是針對目前香港的一些政治現實:立法會拉布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甚至利用立法會凌駕與特首的管治,此番張主任講話有他在香港的現實意義。

  盧文端表示,張曉明關於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完整表述,既突出行政主導,又包含行政與立法的制衡配合、司法獨立,並無偏廢。基本法規定的行政主導體制,既是“一國兩制”的必然要求,也符合港人利益。

  部份港人應好好學習基本法

  有人以香港從來就是實行“三權分立”來質疑張曉明的論述,盧文端指出,這種想法既是缺乏歷史常識,也是昧於政治現實。他表示,“香港本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受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限制,司法權立法權是中央在一國之下賦予的權力,權力的來源就是中央。特首是中央委任的管治香港的最高長官,是雙重身份,雙重責任,既要管理香港也要對中央負責。”

  “部份港人應該好好學習基本法,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憲法下面的一部小憲法”盧文端表示道。“部份港人對基本法,一國兩制有誤解,老是覺得香港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其實不然。”

  盧文端在他的文章中提到,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區的首長,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起聯結樞紐作用,目的就是確保行政長官能夠切實履行對中央政府所負的責任,確保中央政府能夠通過行政長官對香港特區實行有效管治。

  行政主導 符合港人利益

  張曉明將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完整表述為:“是在中央政府直轄之下、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既相互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在這裡,既重點凸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又清晰體現行政與立法的制衡配合、司法獨立,並無偏廢。

  盧文端對此表示高度認同,他說,此番講話樹立了特首的地位,必將助力港府未來施政與香港經濟發展。
 
  從社會經濟層面來說,盧文端這樣解讀張曉明講話影響,“行政主導有利於特區政府的快速決策,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從而適應香港作為國際經濟中心城市的需要。香港作為高度開放的自由港和國際貿易、金融和航運中心,其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異常複雜,必須有一個反應快捷、高效率的強勢政府。一個管治能力低下、長期積弱的政府必然會削弱香港的競爭力。行政主導有利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符合港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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