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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企混改:電力石油等試點放開競爭性業務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9-25 09:31:30


  中評社香港9月25日電/繼上周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公布後,昨天,國務院發布《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企改革,有序吸收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見》表示,要分類、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而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改革,要開展放開競爭性業務試點示範。

  分類推進

  競爭行業鼓勵股權多元化國企改制重組可引入外資

  在《深化國企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國企被粗略分為公益類和商業類。在昨天發布的《意見》中,對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國企的分類情況進行了進一步說明。

  具體到商業類企業,《意見》強調,對於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改要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對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見制圖)

  《意見》指出,國企混改要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

  《意見》強調,要有序吸收外資參與國企混改,可引入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合資合作,深度參與國際競爭和全球產業分工,提高資源全球化配置能力。完善外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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