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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能源供給側改革框架確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24 10:06:33


  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供給側改革在能源領域的延伸框架已定,即去產能與體制機制改革兩輪驅動,構建更高效合理的能源系統。

  近日,國家能源局召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了《國家能源局2016年體制改革工作要點》,並從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著力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加快推進電改落地,穩步推進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加強能源扶貧和提高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等七大方面,推進能源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去產能、去庫存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具體到能源領域,煤炭、石油都是產能過剩嚴重,亟待去庫存的產業。

  “在能源消費增長減速換擋、結構優化步伐加快、發展動力開始轉換的新常態下,做好能源工作,思維要調整,重心要轉變。能源發展方式要從粗放式發展向提質增效轉變,能源工作方式要從審批項目為主向推進改革和技術創新轉變。應對新常態,能源改革勢在必行,刻不容緩。破解新常態下能源發展面臨的傳統能源產能過剩、可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制約、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必須創新能源體制機制,大力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在會上說。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說:“宏觀經濟需求不足,與之相似,能源需求偏弱,整體產能消耗比較差,因此能源領域的供給側改革提出煤炭、石油、天然氣等關鍵環節去產能,解決棄風棄光等行業問題,都是目前迫切需要做的事。”

  對於煤炭行業來說,卓創資訊動力煤分析師劉傑認為,要推進供給側改革,主要方法是限制新增產能進入,淘汰落後產能,優化產能轉型升級,而加強能源扶貧,則有利於僵屍企業的退出和相關社會問題的化解,同時電力行業改革也利於煤電矛盾的化解和煤企壓力向下傳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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