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個人買房未兩年對外銷售征5%增值稅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25 09:32:14


  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3月24日下午,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通知包括四個文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此前,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裡,對民眾最關注的住房交易問題作出了差異性規定。

  文件規定,在北上廣深之外的地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在北上廣深地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房地產營改增作出差別性規定,是有必要的”,目前房地產市場呈現分化的狀態,因此政策不能“一刀切”,“這也釋放出國家並不鼓勵炒房的信號”。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