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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段宜康批台嫌遣陸:人被帶走就不去搶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05 14:38:32


羅瑩雪任內最後一次到“立法院”備詢。(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5月5日電(記者 張嘉文)今天是“法務部長”羅瑩雪任內最後一次到“立法院”,針對涉大陸電信詐騙的肯亞案和馬來西亞案備詢,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日前詢答時和羅瑩雪互轟“可恥”、“民粹”,今天的互動讓外界相當關注。擔任會議召委的段宜康中途離席,但在會議後半段趕回委員會,成為最後一位質詢羅的“立委”,雙方互動平和,並未擦出激烈火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就“肯亞案協商代表團赴中國大陸談判成果”及“馬來西亞遣送涉及電信詐騙案之32名國人至中國大陸”邀請羅瑩雪報告及備質詢,這也是羅任內最後一次到“立法院”備詢。

  段宜康發言時表示,就馬來西亞案來看,“法務部”應該要生氣但並沒有,因為陸方的要求台方已配合,但陸方又打了台方一個耳光,把剩下的人帶回去,他好奇的是,如果這樣變成一個模式,就是承認現實模式,我們人被帶走就不去搶了,只能去協調看能不能一起偵辦,這樣的模式真的好嗎?

  段宜康再說,之前有馮姓民眾在大陸犯案,國際刑警組織發紅色通報,大陸只是在偵辦中,馮離開中國在第三國,後來被逮後,就被送回中國,這是不是代表,以後台灣民眾在中國犯案,還沒起訴或監禁,都可能被送回中國?

  羅瑩雪對此表示,這其中還是很多細節需要討論,馮的狀況法律部有掌握。

  段宜康提到,二年前有中國“文化部”官員,在台灣涉嫌性侵飯店女員工,但當天就搭機飛回中國,像這種案子的話,台方要不要要求將人帶回台灣來辦?羅說,這種類型已達成共識,台方可要求將人帶回台灣偵辦。

  段宜康說,他的意思是,以打擊犯罪為理由,看起來“法務部”該生氣沒生氣,卻極力配合對方,但當中國人對台灣民眾犯罪時,“法務部”有無竭盡所能去訴究,他希望“法務部”把此中國“文化部”官員一案,作成書面報告,一周內提交司法委員會,羅對此也允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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