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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廳官賣假古董:300塊瓷瓶賣10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14 10:28:59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昨日,廣東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蔡廣遼被控受賄一案在廣州中院開庭。根據指控,蔡廣遼為他人借用廣東省公安廳警衛局警衛車牌、删除犯罪記錄等提供幫助,通過賣假古董等方式受賄人民幣328萬餘元、港幣160萬元、美元0.7萬元、澳元1.4萬元。

  被控受賄總計400多萬元

  廣州日報報道,昨日上午,蔡廣遼戴著一副框架眼鏡,身著一件白色外套,被帶進法庭。整個庭審中,蔡廣遼說話的聲音非常輕,以至於法官還特地詢問他是否身體不舒服。蔡廣遼稱沒有,庭審得以繼續。

  蔡廣遼今年58歲,出生於遼寧營口。公開資料顯示,蔡廣遼身兼地方和軍隊雙重身份,落馬前任廣東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軍職、武警少將警銜)。

  2015年2月12日,蔡廣遼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經廣東省檢察院決定逮捕,次日被逮捕。蔡廣遼案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該案交由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指控,1995年至2014年,蔡廣遼在擔任廣東省公安廳警衛處處長、警衛局局長、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人民幣328萬餘元、港幣160萬元、美元0.7萬元、澳元1.4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蔡廣遼的行為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他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被控删除犯罪記錄 辯稱“批示”屬正常流程

  在檢方指控的6單受賄事實中,有幾單涉及為商人租用警衛局警衛車牌、辦理警官證等。

  指控稱,1992年至2013年,蔡廣遼在擔任廣東省公安廳警衛處處長、警衛局局長、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荊某遠借用廣東省公安廳警衛局警衛車牌、辦理警官證等證件、删除犯罪記錄,以及為荊某遠的公司與警衛局合作建設位於廣州市海珠區敦和路的幹警宿舍樓等事項提供幫助,於1998年至2014年間,先後19次收受荊某遠所賄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32萬元、美元0.7萬元、澳元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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