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結婚和兒子百日時受賄
而對蔣丹丹單獨起訴的受賄案中,主要事實則圍繞蔣丹丹成年以後與父親的共同受賄行為。
據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4年,蔣尊玉利用歷任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原廣東省深圳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田曉紅職務晉升提供幫助。蔣尊玉通過女兒蔣丹丹,先後七次共同收受了田曉紅賄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7萬元。
2004年至2011年間,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深圳市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盧晟堅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幫助。2011年,蔣尊玉通過女兒蔣丹丹共同收受了盧晟堅賄送的價值人民幣84.18萬元的保時捷轎車一輛。
檢方認為,蔣丹丹利用其父的職務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責任,蔣丹丹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昨日庭上,蔣丹丹表示認罪、悔罪。
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
收到保時捷鑰匙沒想那麼多
儘管已年過三十,蔣丹丹看上去仍如少女。她供述,田曉紅在過年和她兩個孩子百日的時候給她送紅包,當時聽她與父親談話,知道是田曉紅工作升遷獲得了幫忙。
而房地產商盧晟堅在她結婚時送的是保時捷車的鑰匙,當時蔣尊玉在場。"當時收下的時候我沒有想太多,但是後來我知道,應該是基於我父親的關係。"蔣丹丹說,後來是蔣尊玉覺得蔣丹丹開這樣一部跑車"太張揚了",決定讓蔣丹丹把車賣給李衛平。
蔣丹丹說,"我父親母親為了保護我,讓我這麼做的。"據蔣尊玉的供述,李衛平先把車過戶到兒媳勞某名下,通過銀行轉賬80萬元到蔣丹丹名下,後來怕留下痕跡,他又讓蔣丹丹將這筆錢轉給李衛平,李衛平再取現100萬元支付給蔣尊玉的前妻李艶。
蔣丹丹當庭表示認識到收受這輛車和田曉紅的紅包是錯誤的,而蔣尊玉受審時則推翻最初供述。蔣尊玉稱蔣丹丹被羈押四個月後曾被釋放,他翻供後蔣丹丹再次被收押,為了"保護"蔣丹丹,他再次對檢方做出違心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