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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南海仲裁:國際法律戰,中國如何勇爭勝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06 00:24:20


本文作者認為,靈活、有效、優雅地利用國際法維護國家利益和推動世界和平,為國際法的完善和發展做出“中國貢獻”,是迫在眉睫、意義深遠一項長遠任務。(圖片來自網絡)
  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作者 高楊 何佳偉)編者按:南海仲裁案實體裁決宣布在即,海內外都對之報以極大關注。既然要談國際法,我們就以法言法語辯個明白。為此,國際法促進中心發起組織了“南海法律研究組”。研究組由十位中國國際法年輕學者和律師自願報名組成,針對南海仲裁案管轄權階段程序、管轄權裁決以及實體階段程序等5個課題進行了研究。中國評論通訊社和澎湃新聞近日聯手,陸續刊出此次研究的成果,為南海仲裁案提供客觀理性的法律分析,發出中國年輕學者和律師的聲音。

  本文是南海仲裁案系列研究報告第五篇,旨在說明中方在本次南海仲裁案所採取立場的合理性,並為未來中國可能涉及的類似領土爭端提供幾種備選的關鍵策略。原標題為《仲裁案的具體程序考量和未來仲裁的策略選項》,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正文:

  根據國際法一般原則,面對國際訴訟或者仲裁,出不出庭、何時出庭、是否退出訴訟或仲裁程序都是一個主權國家行使和處分自己所有的主權權利的體現,本身即合法,無所謂不遵守國際法的問題。

  同時,國際法、國家利益和國際政治密不可分,出不出庭更是一種通盤考量各因素後的國家的自主策略選擇。無論在國際法院訴訟還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中,相當一部分國家都選擇了“不出庭”的策略。

  一.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出於何種考慮

  在本次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中國選擇了完全“不參與”仲裁程序但配合相關庭外措施的策略。

  中國雖然未提交正式的答辯狀,但於2014年12月7日和2015年先後向“仲裁庭”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以下簡稱“《立場文件》”)以及中國駐荷蘭大使的兩封書信。《立場文件》和那兩封書信都被視為中方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抗辯。在2015年7月和11月“仲裁庭”審理管轄權問題和實體問題時,中方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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