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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英專家:海牙仲裁庭或開“惡法”先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23 12:44:42


 
  中國和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諸國2002年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該文件規定,有關各方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沃默斯利認為,有理由認為《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規定對菲律賓構成法律上的“禁止反言”效應。他說,《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各方共同談判議定的正式文件,由高層官員簽署,菲方在其中作出了相應的表態。在本案中,仲裁庭卻認為菲方並無此種表態,這種看法令人費解,仲裁庭的主張不可信。

  沃默斯利論證說,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對菲律賓應當適用“禁止反言”原則,菲方不能無視《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的承諾轉而將糾紛訴諸司法程序,菲方執意提起仲裁的做法違背了誠信原則。

  沃默斯利在論文中對仲裁庭給出的“裁決”這一判決形式提出了質疑。他論證說,裁決意味著“不可更改”,仲裁庭以“裁決”形式作出關於管轄權的決定是不妥當的,甚至涉嫌越權。

  沃默斯利在論文中表示,仲裁庭允許菲律賓背棄其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這樣一份正式文件中作出的承諾,這對國際事務的整體穩定會造成潛在的破壞。仲裁庭當前的做法意味著否定了中國和東盟各國多年來為解決南海問題付出的辛勤努力。

  (來源:參考消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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