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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毒地”背後:危廢處置的監管真空
http://www.CRNTT.com   2016-07-04 11:09:37


  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隨著環保部和江蘇省成立的調查組對“常外事件”調查和追溯,與常外一路之隔的江蘇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隆化工)原址暴露出來諸多“歷史遺留問題”和“二次污染問題”。

  9年前,環保部環評專家就發現常隆化工違規處置危險廢物。後來,該企業又被多次發現偷排、地下埋藏危廢等行為。企業搬遷後,遺留的危廢物仍在持續污染,負責修復的公司被環保部督查發現違規處置。

  常外事件背後,危廢物處置存在監管真空,具體監管規範欠缺。

  如果不是常州外國語學校“毒地事件”愈演愈烈,學生家長、李家村農民,江蘇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隆化工)老職工,都不會知道彼此的存在。

  起初,他們關注的並不是一個問題。

  常隆化工老職工從2013年開始,發帖舉報自己所在的企業往長江偷排污水;李家村村民們從2014年底開始投訴省道122工地用了散發惡臭的泥土;而常外的家長是從2015年底開始反映學生身體出現異常。

  他們的關注點不在同一地方,不完全在同一時間。但到了2016年4月,這些看似不相幹的事情,被聯繫到一起,並逐漸揭開相互關聯的真相。

  常隆地塊遺留污染問題

  2007年常隆化工搬遷環評報告上,專家組指出“存在二次污染問題”,作為對企業和當地政府的提醒

  “常外”事件後,位於常州龍虎塘街道的常隆化工原廠址成為焦點。常州外國語學校位於這個原廠址的南側,僅隔一條馬路。

  今年4月,環保部與江蘇省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到此地,調查諸多“歷史遺留問題”和“二次污染問題”。

  “這個廠當年為什麼要搬遷!你知道它是生產什麼的嗎?”近日,一位參與調查的環保專家對《新京報》記者說,“異氰酸甲酯。印度博帕爾災難就是生產這個的農藥廠發生洩漏引發。”

  1984年,印度博帕爾農藥廠毒氣洩漏致2.5萬人直接死亡,55萬人間接死亡和25萬人永久殘廢。那場事故後,大量專家和環保組織開始強烈呼籲,這類化工廠不應該布局在人口密集地區。

  常隆化工建於1973年,當年叫常州農藥廠,國有獨資。當時它所在的常州龍虎塘周邊並沒有太多人。

  經過多年發展,2007年時,這個企業的產品包括殺蟲劑、除草劑、殺菌劑、化工中間體等4大類、42種原藥,涉及多種危化品原料、中間體的生產經營和多種危險廢物(簡稱危廢)的產生。

  與此同時,農藥廠周邊的居民也多起來。龍虎塘一帶越來越繁華,不僅有新建企業,還有大面積住宅小區、學校、市場等。樓群交錯之間還有農田。

  “那時候真是臭啊,一股一股的惡臭。”就在常隆化工原址東側的盤龍苑小區一旅館老板史榮華說,旅館大門正對著一路之隔的農藥廠,吹西風的時候尤為明顯。“農藥廠黑煙蓋過去,農田裡菜就死了。每年農藥廠都給農民補償。”

  2006年,常隆化工準備搬家。按照當時報批的環評文件,是要從常州搬到泰州,並趁著搬家完成技術改造和升級。

  2007年的搬遷項目環評報告中,這個農藥廠“廠址敏感,搬遷任務緊迫”,不僅跟周邊居民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光氣及光氣化生產安全規程》(GB19401-2003)的要求,還存在諸多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

  當年的環評報告還稱,常隆化工過去幾十年已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並且正在叠加的環境影響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廠區沒有清污分流,初期雨水也沒有搜集,全部直接排放;設備陳舊,密閉性差,無組織的排放影響周邊的空氣質量;連焚燒危廢的鍋爐也是改建的,不能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技術規範要求。

  環評專家組當時還發現,未按照國家規範處理的危廢不僅是固體的,這個農藥廠要產生出來的一些廢酸也不清楚是怎麼處理的。

  於是,在當時的環評評審記錄上,專家組在總結事實後就留下一句“存在二次污染問題”,作為對企業和當地政府的提醒。

  但事實上,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這裡的污染物遷移和二次污染從來就沒有停歇,反而是變換著形式、變換著介質四處惹出禍端來。

  新廠遷址又被發現偷排

  遷到泰州的新廠2014年又被發現將廢酸層層轉賣,最終由不法分子偷排長江

  常隆化工搬遷到長江對岸的泰州泰興,設立新廠,名字為江蘇常隆農化有限公司。

  新廠投產沒多久,就跟其他5家化工廠一起被抓了“現行”,也就是後來成為中國賠付額最高(1.6億)的環保公益訴訟案例,並寫進2014年度“兩高”工作報告的江蘇泰興“12·19”環境污染案件。

  簡單的事實就是:作為“副產品”的廢酸“外售”給不法企業,再轉包給下家,偷偷倒進長江裡。

  2013年以來,常隆化工的老員工胥建偉一直在舉報新廠舊廠均存在的危廢偷排問題。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胥建偉曾舉報,常隆化工在搬遷前夕,在廠區內挖了幾個長寬各50米,深5米的大坑,將危廢物埋入大坑中,並用新土覆蓋。

  “廢酸偷排已經是習慣的套路。”胥建偉對《新京報》記者說,他在常隆化工30多年,基本沒有見到公司處理達標過一噸廢水。

  常州市環保局一位官員也跟《新京報》記者證實,當地環保對常隆化工的查處少說也有幾十次了,但危廢管理上確實有漏洞。

  “危險廢物的處理成本平均大約是3000到4000塊錢一噸,而轉賣給漁民可能就500元一噸了。漁民拉到江中間直接倒掉。”環保部固廢中心的一位官員對《新京報》記者說,有的案件若不是下游的自來水廠出了問題,倒過去追查,還發現不了。

  “按理說所有的危廢都應該建有檔案,然後分類。哪些應綜合利用,哪些不能利用,都應該有很明細的操作規程。現在綜合利用有操作規程嗎?迄今為止都沒有。”環保部有關專家說。

  環保部固廢中心的官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現在有很多環境事件,都不再是因為大量的常規污染物排放引起的,而是因為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處置不當造成的。對於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產品以及危險廢物)的管理,相較於對常規污染物的排放濃度控制、總量控制來說,是截然不同的邏輯。污染減排、質量改善和風險防控不應該劃分為前後相繼的管理階段,而是應該同步進行。但是現在,我們的環境管理關注的重點還是常規污染物,對有毒有害的物質,卻缺乏系統的管理,管理的細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村民舉報毒地土壤外運

  綠石環境教育服務中心從常隆地塊運出填路基的土壤中,檢出多種有毒有害物質。萘、苯、二氯苯、氯苯胺等含量比周邊其他土壤相差幾十到數千倍

  2014年冬天,常州春江鎮李家村村民們開始聞到特別難聞的氣味,此處位於常州外國語學校北側10公里左右。

  “就像掉進藥缸裡一樣,”村民徐某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家原來住的房子距離當時正在施工的S122省道只有幾百米遠。他們到工地才發現,渣土車拉來的泥土中,裹挾著各種各樣奇怪的東西。有的是黑乎乎的一團,就像瀝青一樣黏稠,有的還摻雜著已經破爛的編織袋,裡面的泥土顔色斑駁、臭氣熏天。

  李家村屬地所在的常州濱江經濟開發區環保和安監局接到舉報後,給常州市新北區環保局打了一個報告,匯報了“本區域出現大量異味泥土”。

  2015年3月5日,新北區環保局給經濟開發區複函稱,被傾倒的工程土方,來自“三江口地塊土壤修復工地”(常隆化工舊址)。該地塊修復工程建設單位為常州黑牡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記錄顯示,被傾倒在S122省道工地的工程土方,是非污染土方。“檢測結果顯示,外運土壤作為S122省道路基填土是可行的。”

  在農民們持續的抗議中,S122的路基建設基本完成了,但是還餘下了幾千方土,就堆在了路邊“做綠化用”,難以忍受的氣味也一直持續散發著。

  一直到2016年4月下旬,常州外國語學校的污染風波成為熱點後,李家村的農民們才把這兩件事給聯繫起來。

  村民薛某對《新京報》記者說:“黑牡丹公司不僅是修S122的公司,同時也是負責修復常隆污染地塊的公司,修復的費用是3.9個億,他如果直接把那邊挖出來的土,運到這邊來填了路基,那這個錢就太好賺了!”村民們覺得這事有文章,於是收集一些異常土塊,留作“證據”。

  4月底,關注此事的南京市建鄴區綠石環境教育服務中心拿走一些農民收集的土樣,也在S122工地取了8個樣本,一起送到江蘇康達檢測技術股份公司進行檢測。

  結果發現,外觀氣味異常的樣品中有多種有毒有害物質檢出,且含量相當大。比如說萘、苯、二氯苯、氯苯胺等有毒物質含量比周邊其他土壤相差幾十到數千倍。

  《新京報》記者從農民保存的編織袋裡取出少量氣味異常泥土,放進一個裝著兩條鮮活泥鰍的小水缸裡,異常的臭氣頓時也從水裡散發出來,水在變得渾濁的過程中,泥鰍就開始掙扎著要逃跑,35分鐘之後,兩條泥鰍都翻起了肚皮……

  土壤危廢鑒定難題

  5月初,堆放國道工地旁一年之久的3000噸土方被緊急拉走,下一步擬送金峰水泥廠焚燒處置。當地官員解釋,“參照危廢管理”

  “如果按照危廢來鑒別的話,這些土樣我覺得應該都算是危廢了。”南京綠石的工作人員戚志強對《新京報》記者解釋,之所以沒有按照危廢的技術規範去做,一個是因為成本會很高,另外,迄今為止也沒有任何一家機構有危廢鑒定的資質。

  常外事件發生後,5月初,在省道工地旁邊堆了一年之久的大約3000噸土方被緊急拉走,裝袋封存在一家叫做“埃菲天鴻”的專門儲運危化品的企業倉庫中,下一步擬送金峰水泥廠焚燒處置。

  常州市環保局一位官員向《新京報》記者透露,這是“參照危廢管理”,但是並不代表就認定它是危廢,而是保障民眾切身的環境利益的舉措。“這些土堆在那裡,臭氣擾民了,這樣也是不行的。”

  實際上,根據常州市環科院采樣並委托澳實檢測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檢測的結果,得出結論是“可用於路基建設”。

  剩下的土方被轉移暫存之後,官方又對暫存 “有輕微異味或顔色異常的土壤”取樣4份送到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檢測,結果顯示“樣品中有少量揮發性有機物檢出,但均未超過相關土壤標準,可用於路基施工。”

  但是有關專家指出,究竟什麼樣的污染物指標是滿足“路基建設”,土壤裡揮發性有機物的限值標準是什麼?這兩點並沒有國家標準或規範。常州官方的報告也沒有給解釋和明確的參考系。

  據內部人士透露,2015年12月,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從常隆化工原廠址挖出33噸填埋物,也沒有按照危廢鑒定的方法鑒定,只是按編織袋上的標簽,判斷其屬於危廢,於是也“參照危廢”管理,焚燒處置。

  環保部一位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危廢鑒定可以根據環保部公布的名錄直接認定。但一些被污染的土壤,來路不明的混合物就比較難獲得權威鑒定。

  認定危廢到了司法層面,就意味著刑責。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違規處置三噸危廢就要追刑責,但是事實上,無論是由環保部門的取證,還是沒有鑒定資質的機構所做出鑒定,都很難在法庭上獲得“合規性”認可。

  “環保法看上去有了鋒利的‘牙齒’,但在這些細節上卻‘咬’不下去。”上述環保專家表示。

  毒地修復該由誰負責?

  包括常隆舊址在內的三江口地塊由政府主導修復。“搬走的常隆、常宇、華達等企業乾脆就不操一點心了。”

  在2007年,環保部對常隆化工搬遷環評審批時,就明確提出“嚴格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環辦[2004]47號文件精神要求,針對現有廠區生產裝置布設和污染情況,做好廠內地下水保護和土壤修復工作。”

  環辦〔2004〕47號文是規範性文件,明確“對遺留污染物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由原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治理並恢復土壤使用功能”。

  但在“常外事件”之後,關於“修復責任究竟歸誰”的爭論卻蔓延開來。

  常州的內部人士透露,包括常隆舊址在內的三江口地塊從一開始就是政府主導修復,最終也是國資控股的企業實施修復工程。“搬走的常隆、常宇、華達等企業乾脆就不操一點心了。”

  據透露,常宇化工跟政府簽訂的搬遷協議中明確,這塊土地上的所有責任和權利都交給政府。而常隆地塊卻留下懸念,土地使用權及責任的歸屬並未說明。

  常隆化工的一位管理層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搬遷時還想著這塊地修復好之後能賣高價,企業也能有錢賺。但是現在看來就被動了。

  “常外”風波後,常隆化工新的投資方撤離,重組也就此擱淺。常隆舊址土地修復方案做出調整,這塊原本要建成商業中心的地方變成一片敞開式的公園,價值也大為縮水。

  “歷史責任方面,我們會積極配合政府處理好。我們以前的污染是客觀存在的,關鍵是怎麼修復?修復過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該追究誰的責任?”該管理層人員說。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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