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內地公安機關通報林榮基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05 20:17:04


 
  專家觀點:此案不存在破壞“一國兩制”

  寧波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林榮基案件自始至終由寧波市公安局依法偵辦,其過程體現了對香港司法制度的尊重,嚴格遵守“一國兩制”相關規定,不存在所謂跨境執法、跟蹤控制的問題。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內地公安機關並非如一些人所說的“小題大做”。林榮基犯罪地雖然在香港,但行為和後果發生在內地,按照內地刑法規定,內地公安機關有刑事管轄權;另外,“言論自由”的享有也應當在法律框架內。從這些方面來說,內地公安機關的做法並沒有違反“一國兩制”。

  宋小莊同時表示,2000年,公安部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為兩地聯合打擊犯罪、保護兩地群眾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做法。同時,目前看來,這一非正式性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強制約束力,溝通渠道、方式、時間等存在不確定性,對日常工作造成一定局限性。

  “香港和許多國家、地區都有刑事司法協助機制,而香港回歸以來,一直沒有與內地建立刑事司法協助機制。”宋小莊建議,應考慮建立“一國兩制”下的兩地刑事司法協助機制。

  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劉誠說,具體到司法互助協議,這本身就是“一國兩制”的產物。“問題在於,過去我們過多強調‘兩制’,而忽視了‘一國’。香港居民既是香港居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管是在香港還是在內地,如果有違法犯罪行為,‘一國’是最根本底線。如果我們要明確司法協助目標的話,就是向‘一國’這個方向努力,推動在‘一國’之下的兩地合作。”

  記者同時獲悉,6月27日,廣東省公安廳通過粵港兩地警方通報機制向香港警方通報,應香港警方提出的協助請求,廣東公安機關近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區一工廠內將香港新界“3·14”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國抓獲。經初步審訊,揭冠國對在香港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