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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港台國際學者:臨時仲裁庭樹違反國際法壞典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17 10:08:56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為期兩天的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7月16日在香港落幕。此次研討會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與中國國際法學會主辦,來自中國、美國、澳大利亞、法國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10多名國際法和海洋法專家學者與會。與會專家對中國不接受、不承認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所謂裁決的嚴正立場表示支持,認為中國做法才是在捍衛國際法尊嚴,臨時仲裁庭越權擴權違反國際法,在國際法領域樹立了一個壞典型,政治操縱下的所謂裁決必將遭到唾棄。

  不接受不承認裁決合理合法

  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2013年1月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以來,中國始終堅持不接受、不參與的嚴正立場,並指出臨時仲裁庭明顯沒有管轄權。對臨時仲裁庭今年7月12日作出的所謂裁決,中國政府也表明了不接受、不承認的嚴正立場。在近日發表的《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中,中國政府再次重申了有關嚴正立場。

  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李適時在會上表示,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經營南海諸島,中國政府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管轄。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有著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

  台灣海洋大學教授高聖惕在會議期間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是精心包裝的實質劃界行為。”高聖惕認為,儘管菲律賓口口聲聲說仲裁案不是為了劃界,但事實上就是把有關劃界的內容切割為幾個部分,雖然每個部分單獨來看都不等同於劃界,但是加起來產生實際上海域劃界的效果。

  高聖惕認為,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是合理合法的,因為這一仲裁本身就是非法的,而且最後的裁決也是漏洞百出。菲律賓提出的訴求實質就是領土和海洋劃界問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臨時仲裁庭根本沒有管轄權,但最終卻越權做出這樣的所謂裁決,這也就解釋了中國為什麼從一開始就不參與仲裁。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易顯河指出,臨時仲裁庭的判決簡單地忽略了許多重要論據,例如中國與東盟國家在2002年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及眾多雙邊協議,這些協議構成了雙邊談判是解決爭端唯一途徑的共識,但這一點卻沒有被臨時仲裁庭采納。南沙群島作為整體,擁有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仲裁庭卻違背常理,將南沙群島進行分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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