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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歐盟銀行自救規定或加重意大利危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21 11:50:54


  中評社北京7月21日電/歐盟最高法院19日裁定,銀行破產時讓投資者承擔損失合法,同時表示,在銀行得到救助之前,從屬債權人和投資者無需必然承擔損失。分析人士稱,該裁決可能影響意大利通過公共資金救助本國銀行的計劃,令歐元區銀行體系乃至整體經濟面臨風險。

  該裁決是在投資者提起的一個案件中作出的。斯洛文尼亞2013年救助本國銀行,導致這些投資者的儲蓄化為烏有,投資者申訴該行債務清算程序違法。路透社文章稱,該裁決對於理解歐盟新的銀行業“自救”規則如何在整個地區實施非常關鍵。

  2008年金融危機迫使各國政府支出數以十億計的資金來救助陷入困境的銀行業者,隨後歐盟推出了新的規則。這些規則要求,私人投資者必須承擔損失,然後才可以利用納稅人的資金來救助銀行。

  交易員稱,上述裁決打壓了意大利銀行類股。此裁決意味著銀行的投資者和小股東們承擔損失可能性加大,政府公共救助進程或受到拖累。

  雖然位於盧森堡的法官們表明,讓投資者承擔損失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他們似乎不要求這樣的事情自動發生。法庭聲明稱,成員國“在同意提供國家援助之前,並非一定要讓陷入困境的銀行承擔次級債轉股票的義務,或者導致這些債券本金的減記”。

  歐盟委員會稱,這項法庭決定不會影響同意大利討論有關向該國銀行業注入公共資金的計劃。意大利打算向包括深陷困境的西雅那銀行在內的實力最弱小的銀行注入公共資金。西雅那銀行有470億歐元的不良貸款。

  意大利政府希望在保護投資者的情況下援助本國銀行。

  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格明確表示,最終決定權在歐盟委員會。一位發言人也表示,法庭已“特別明確,委員會提出責任分擔原則作為批准援助的關鍵條件,這是有道理的”。意大利財政部及意大利央行暫未對該裁決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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