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恐遭“賤賣”指責 國企混改顧慮重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28 10:59:31


 
  此外,高管層的薪酬到底按體制內待遇還是按市場規則,也是混改企業面臨的難題。有學者認為,多數地方國資委對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總額是限制的,實際上對競爭性國有企業來說,這也是不合理的,對競爭性國有企業的高管報酬,應該由董事會來確定,這樣才能形成激勵機制。

  向鬆祚認為,實施混改後的企業,到底如何協調黨管幹部和市場選人用人之間的矛盾,這一層面需要國家來做出探索。“說得通俗點,就是董事會與黨委會的協調需要在中央層面進行進一步探索,不然的話,政企難分,束縛太多,企業家身上的活力難以激發。”

  股權激勵束縛:

  員工持股面臨法律桎梏

  不少企業家指出,我國仍然存在多方面的制度保障缺口,企業員工持股缺少法律依據,員工的角色轉換沒有充分的法律支持。他們建議,必須修改現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法規,對員工持股進行立法規範。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最新一輪國企改革從頂層設計層面確認了允許員工持股的改革方向,意味著自上世紀80年代在我國幾經興起、屢被叫停的“員工持股”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多位企業家認為,在經濟下行、國企改革艱難的背景下,員工持股有特殊的意義,有利於減少改革阻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加對員工的激勵。近年來,一些省份還針對員工持股提出專門方案,支持經營管理者、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幹通過技術入股、增量獎股、期股期權等方式持股。

  針對我國目前仍然存在的制度缺口,多位受訪企業家建議,修改現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法規,對員工持股進行立法規範。

  北方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耿洪臣認為,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未經證監會批准不得超過200人,這就對參與人數眾多的職工持股計劃構成了法律上的障礙。

  湖南臨武舜華鴨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建文表示,必須對現行公司法進行修改,擴大股東人數,或解除公司法中對股東人數的限制,才能完善混合所有制經濟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針對“職工持股會”等現有員工持股形式缺少統一的法律保護問題,廣東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汪南東說,受公司法等規定的限制,許多企業不得不採取職工持股會、工會持股等形式,來實現員工持股,但很多企業並沒有明確職工持股會的法律定位,發生糾紛後職工持股的權益得不到保護,應當修改完善公司法,明確職工持股會的法律地位。

  此外,胡建文告訴記者,按照證監會相關規定,職工持股會不得作為上市公司股東,證監會也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起人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這類企業在進行IPO時,這個問題成為上市的法律障礙,企業難以獲得上市資格,發展壯大受到影響。

  (來源:經濟參考報)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