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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非法運輸野生動物製品 雲南一男子獲刑兩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16 11:00:52


  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記者今天從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新聞辦獲悉,近日,該州猛臘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某犯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徐某犯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萬元;查獲的8只熊掌殘體予以追繳。

  今年4月11日13時許,被告人徐某駕駛越野車途經曼莊邊境檢查站旁曼旦路口公開查緝點時,執勤官兵當場從其駕駛的車上查獲疑似“刺豬胃”1個、熊掌8只、熊膽兩個、熊肉15塊和熊牙6顆。隨後,曼莊邊境檢查站將案件移交給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尚勇派出所查處。

  經鑒定,查獲的8只疑似熊掌為熊科黑熊的熊掌,黑熊為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8只熊掌殘體的價值為人民幣40080元。其餘檢材由於主要特征不明顯,鑒定條件不足,無法確定物種。

  8月3日,猛臘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可以從輕處罰,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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