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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家鼓勵新增公立醫院以專科為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16 11:26:50


  中評社香港8月16日電/國家衛計委近日發布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16-2020年)》強調,各地要嚴格調控公立醫院總體規模和單體規模,規範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到2020年,我國醫院要達到4.8萬家,其中,公立醫院3.3萬家、社會辦醫院1.5萬家;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6張。縣辦綜合性醫院適宜床位規模為500張,市辦綜合性醫院適宜床位規模為800張,省辦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適宜床位規模為1000張。

  與1994版相比,新《指導原則》在醫療機構設置基本原則中,增加了統籌規劃原則、科學布局原則和協調發展原則,強調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屬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嚴控醫療資源豐富的中心城區的公立醫院數量,鼓勵新增醫療機構在中心城區周邊居民集中居住區,以及交通不便利、診療需求比較突出的地區設置。鼓勵新增公立醫院以兒童、婦產、腫瘤、精神、傳染、口腔等專科醫院為主。促進康復、護理等服務業快速增長。

  根據《指導原則》,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家縣辦綜合醫院和1家縣辦中醫類醫院;地市級區域,每100萬至200萬人口設置1家至2家地市辦綜合醫院;省級區域劃分片區,每1000萬人口規劃設置1家至2家綜合醫院。新設置的縣辦綜合醫院床位數原則上不超過1000張,新設置的地市辦綜合醫院床位數原則上不超過1200張;新設置的省辦及以上綜合醫院床位數原則上不超過1500張。原則上各省(區、市)三級綜合醫院床位總數不得超過區域醫療機構床位總數的30%,不超過區域醫院床位總數的35%。對於區域內三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超過8天的,原則上不得新增三級綜合醫院,不得增加已有三級綜合醫院床位數量。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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