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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塔什干烏茲別克斯坦最高會議立法院發表題為《攜手共創絲綢之路新輝煌》的重要演講 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9月22日電/2013年9月7日,習近平在出訪中亞國家期間,首次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同年10月,他又提出共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二者共同構成了“一帶一路”重大倡議。
而今,三年了。
“一帶一路”這三年
三年,篳路藍縷,春華秋實。
在“一帶一路”倡議提出的當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2014年11月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專門研究了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規劃,發起建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設立絲路基金。
在博鰲亞洲論壇2015年年會上,習近平呼籲各國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隨後,中國政府發布《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明確了“一帶一路”的共建原則、框架思路、合作重點、合作機制等。
2016年3月,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正式發布,“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成為其中專門一章。
2016年8月,習近平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座談會上,進一步提出8項要求。從統一思想到統籌落實,從金融創新到人文合作,從話語體系建設到安全保障,面面俱到。
三年,藍圖由草創到一步步展開、一筆筆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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