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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八項規定出台四周年:“鐵八條”究竟多鐵?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9 12:21:29


 
  內容科學、配套完備的制度體系助鐵規更鐵

  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對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加以拓展和深化。這一事實表明,出台至今,八項規定早已不是“單兵突進”,而是“集群作戰”。四年淬煉,“鐵八條”在科學完備的作風制度體系中愈發剛性、有力。

  早在2013年11月27日,中央就印發《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要求“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著力點,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突出問題,加大作風建設方面黨內法規建設力度,提高相關制度的集成性、針對性和執行力,為推進作風建設提供有力制度支撐”。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推動下,50多部涉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公務接待管理、公務用車改革、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群眾等方面的黨內法規相繼出台。

  細化作風建設責任,督促擔當履責,提升制度剛性。剛剛出台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在第五部分“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中,為全黨反對“四風”指出“重在解決”的4類突出問題,並提出抓常抓細抓長、防範和查處隱形“四風”等一系列硬性要求,明確全黨必須“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長效化”。《黨內監督條例》則對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進作風中負有的監督責任做了詳細分解。黨委(黨組)對抓作風建設負有主體責任,去年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對此進行了細化,規定相關黨組織及其成員應當嚴格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各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這些明確的履責規定,為相關主體落實抓黨風責任戴上“緊箍”。

  嚴肅懲處問責要求,強化紀律震懾,提升制度剛性。今年元旦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列出一系列作風方面的“負面清單”。今年7月8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則要求問責“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落實,作風建設流於形式”等情形。去年8月3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要求巡視組應著力發現被巡視對象的“四風”問題,並及時移交巡視發現的領導幹部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線索。去年7月19日起施行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第八條也規定,幹部若“違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經組織提醒教育後不能改正,必須及時予以調整。這些帶有懲戒性的規定,都是改進作風中的“高壓線”。

  細化作風行為規範,明確操作指南,提升制度剛性。2013年11月18日印發實施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陸續印發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等數十部法規制度,對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差旅住宿等方面做出了系統、全面、細致的要求,為把優良作風的目標要求分解為實際行動,給出了清晰的操作指南。

  查處、曝光重在改進作風的“表”,建章立制則是管根本、管長遠的“裡”。黨員幹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邊界的模糊認識,需要制度來廓清;通過執紀問責開拓的作風“疆土”,需要制度“防線”來守護;經過實踐檢驗的好經驗、好做法,需要制度來鞏固。一枚枚制度“釘子”牢牢釘下,為作風的持續轉變提供了強大的制度支撐。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始終堅持“探索實踐在前,總結提煉在後”原則——制度立項都是針對具體問題,制度制定則通過廣泛徵求意見,不斷統一思想,制度出台後,又以嚴格的監督執紀問責,形成“執行制度沒有例外”的穩定心理預期,有效提升了制度的科學性和執行力。

  從兩個“缺乏”到“永遠在路上”,四年來的實踐表明,只要全黨向中央看齊,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進作風上繼續堅持“常抓的韌勁、嚴抓的耐心”,持續完善“管長遠、固根本的制度”,八項規定的“根”將扎得更深、更廣,從而涵養出更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厚植下更加扎實穩固的執政基礎,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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