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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跨省污染環境案背後的利益鏈:層層牟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16 12:19:42


  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1月13日上午,湖南寧鄉縣法院對“3·9”特大跨省污染環境案當庭宣判,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彭守義等10人有期徒刑兩年七個月到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頻頻轉手的非法危廢處理

  庭審查明,岳陽市雲溪區天順化工廠(簡稱天順廠),在生產“噻唑”(用作有機合成試劑)等過程中產生了化工殘留液。2014年7月,廠子關停,留存了170餘噸化工殘留液,作為股東之一的鄭羽林負責處理此事。

  “應該有400桶左右的廢液,是黑色的,有股臭味。”法庭上,鄭羽林稱,當時了解到處置廢料的市場價是每噸5000元。

  2015年八九月,彭守義找到鄭羽林,希望承包這筆業務。

  鄭羽林說,雙方約定的價格是每噸1000元至3000元,他先後付給彭守義31萬餘元的處置費。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這些危險化工廢液分8次被運往寧鄉縣、衡山縣、長沙縣、沅江市和江西省分宜縣等地的偏僻農村隨意丟棄,嚴重污染環境。

  鄭羽林還給彭守義介紹了湖南大洋溶劑化工廠的化工殘留液處理業務,價格是每噸3200元。

  2016年1月至4月,彭守義等人分5次將大洋廠的化工殘留液分別送至長沙縣、寧鄉縣、沅江市和江西分宜縣非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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