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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時報:法院果然變成民進黨開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16 10:28:08


 
  因此,我們社會在討論馬英九被起訴洩密案的時刻,除了談到“總統”的“憲法”職權,是否可以與聞檢察機關尚未偵結的案件,還必須同時檢視“立法委員”,或者執政當局司法關說的嚴肅課題。 

  檢察官指控馬英九所犯的罪,包括洩露“國防”以外祕密罪、洩露通訊監察祕密罪、違反個人資料法等3罪,而檢察官認定馬英九是以一接續行為犯這3罪,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斷,該法條的刑罰為有期徒刑3年以下,應屬一般通稱之輕微刑罰案件。 

  未來,馬英九在法院的審判中,是否會被論罪判刑,法院自會就相關事證斟酌。依司法實務上,這種輕微案件,即使法院認為罪責成立,即使不引用《刑法》第61條免除其刑,也只可能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 

  所以在馬英九被起訴的事件上,社會更應該關注的是關說司法案件這個問題。社會上講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是說有了錢就能判生,而是指有錢的人就能透過錢財,找到或結合有權有勢的人,出面關說司法案件,讓法院做出有利自己的判決。 

  柯建銘請託王金平向“法務部長”、檢察長關說的案件,就是有權有勢者關說司法個案的最明顯例證。但是,最可悲的是,我們當前的法律對這種特權關說行為沒有任何規範,只能無奈坐看關說者柯建銘一身輕鬆無事,還能笑談正義。 

  社論最後說,我們知道“法院果然變成民進黨開的”,標題並不全然公平,但為糾正社會疑慮、彰顯社會正義,不得不下此重題。司法改革應將反關說列為重要議題,研議法官排拒關說的紀律規範,並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檢察機關預算應不受“立法院”審議,各級檢察首長無需列席“立法院”備詢。社會團體應督促“立法院”訂立防杜司法關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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