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落實是關鍵
這些年來,毛達陸續去了全國一些地方研究垃圾分類的經驗。
在某地考察有害垃圾分類過程中,毛達站在社區裡一個藥品回收箱旁聽講解時,一位居民衝毛達等人大喊:“這些都是假的,滿了也沒人來收。”
講解人向毛達一行解釋:“的確會出現這些問題,原則上藥品回收箱如果滿了,由居委會或居民打電話通知回收部門。如果他們不配合,可能就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毛達說,目前關於垃圾分類的頂層設計已經有了,主要是看各個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如何落實。另外,還需要吸引公眾更多參與以推動這項工作。從短時期來看,圍繞垃圾分類問題,在法治建設方面肯定會取得一些進步。
“我們浪費了一些時間。”毛達在回顧自己10年來推動垃圾分類的歷程時說,如果10年前有這樣的局面,或者說在10年前就面對一些關鍵問題,垃圾分類可能已經實現了。
“最核心的問題是垃圾分類的目的是什麼?垃圾分類的直接目的是減少垃圾清運量,如果這一目的不明確,沒有量化目標用於指導相關工作,就可能讓垃圾分類流於形式。垃圾分類變成簡單把垃圾分到垃圾桶。所以,接下來的10年,我們不能再延續過往的某些狀態。”毛達說。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