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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汕頭一局長怕親家見笑收錢換大房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2 11:02:44


 
  為女兒掙臉面受賄換房

  “為了避免上海親家來汕見笑,同時也為女兒掙點臉面,改善居住條件成了當務之急。”陳樂群在懺悔書中寫道,“換換房子,安享晚年,是我女兒回國就業並嫁到上海之後的一件大事。因為女婿父母也是公務員,他們先知先覺在上海房改初期就買下了浦東的兩套商品房。”

  由於虛榮之心作祟,陳樂群決定在汕頭某高檔小區購置一套面積達183平方米,連同裝修總價近280萬元的住宅。在用盡家中積蓄後,面對難以填補的50餘萬元缺口,陳樂群打起了檔案局招標採購的主意。

  2015年底,在與汕頭市第二建築設計院院長黃某商談市檔案館新館建設設計招標事宜時,陳樂群明確向黃某提出要“茶水費”,黃某答應如果項目中標,則回報陳樂群20萬元。後經陳樂群的運作中標,黃某代陳樂群收取20萬元“茶水費”。

  萬元“茶水費”牽出受賄案

  2016年10月18日,汕頭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並報汕頭市委批准,對汕頭市檔案局原局長、原黨組書記陳樂群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並採取“兩規”措施。此時,距他退休只有三天。

  2016年8月底,一封涉及金額1.5萬元的問題線索函由安徽省紀委移送汕頭市紀委。線索函表明,2012年3月,汕頭市檔案局向安徽一公司購買檔案修裱機一台,價格為18.78萬元。在陳樂群同意後,安徽供貨公司負責人邵某按照陳的授意,將送給陳的1.5萬元“茶水費”(回扣)打入一個賀姓女子的銀行賬戶。

  調查人員在摸查時發現,賀某為外地人,還是一位單親媽媽,與陳樂群明面上並無關係。但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發現陳樂群與賀某為情人關係及與賀某育有一子。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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