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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起底資本大佬鮮言:被證監會處35億罰單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04 11:28:29


  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3月31日,*ST匹凸連續出現第三個跌停。3月27日晚,匹凸匹連發17份公告交出了去年巨虧4.6億元的“成績單”,這是連續第二年虧損。匹凸匹表示,公司股票3月28日停牌一天,自3月29日起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簡稱變為“*ST匹凸”。更大的打擊來自證監會的天價罰單。3月30日晚,證監會網站發布《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鮮言)》,公布了鮮言操縱多倫股份的細節,正式宣布對鮮言沒收違法所得5.78億元,並處以28.92億元罰款,罰沒款合計34.7億元,對其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這筆天價罰款創出了A股之最。
  
  證監會表示,鮮言通過採用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信息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交易,虛假申報等方式,影響“多倫股份”交易價格和交易量,違法所得共計5.78億元。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多倫股份”股價漲幅為260.00%,同期上證指數漲幅為155.29%。在本案中,鮮言作為多倫股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董事會秘書,採用多種手段操縱上市公司股價,行為特別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
  
  收益:倒殼賣殼獲利5.78億
  
  2016年8月,匹凸匹公告稱:擬以1億元的價格,向前實際控制人鮮言控制的匹凸匹網絡科技(上海)公司,轉讓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務(深圳)公司(簡稱匹凸匹金融)100%的股權。此番轉讓的匹凸匹金融,正是此前匹凸匹“立志成為中國首家互聯網金融上市公司”鬧劇的主要載體。2015年5月,多倫股份公告稱,將向互聯網金融轉型,並成立了匹凸匹金融;當月多倫股份更名為匹凸匹。但根據年報披露,匹凸匹金融一直沒有開展實際業務。因為這次股權轉讓,匹凸匹的轉型戰略已成為一場鬧劇;多家媒體證實,鬧劇“主人公”鮮言通過一系列買殼倒殼獲得了5.78億元的巨額收益。
  
  公開資料顯示,鮮言,大專學歷,湖北襄陽人,曾任北京天依律師事務所負責人,2012年收購多倫股份(現匹凸匹)開始在資本市場嶄露頭角,2012年投資凱瑞德,2016年4月開始收購慧球科技。
 
  實力:旗下有20多家公司
  
  圍繞著鮮言布局的柯塞威集團,根據公開資料,形成了二十多家“柯塞威系”成員企業。至於能否有實力交出罰款,外界仍然不得而知。這些企業包括北京柯塞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柯塞威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柯塞威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深圳柯塞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柯塞威大數據有限公司、深圳柯塞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柯塞威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武漢柯塞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柯塞威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精九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躬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等。
  
  其中,成都萬泰投資4500萬元,與鮮言旗下的深圳柯塞威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柯塞威金融)並肩成為荊門漢通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荊門漢通)的重要股東之一,並在鮮言的操控下對外投資設立了荊門漢達實業有限公司和湖北漢佳置業有限公司,這是目前鮮言旗下柯塞威集團公開披露的最重要的核心資產之一。
  
  資料顯示,荊門漢通註冊資本為2.5億元,匹凸匹持有荊門漢通股權比例為42%,深圳柯塞威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持有荊門漢通股權比例為40%,成都萬泰置業有限公司持有荊門漢通股權比例為18%。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截至3月27日,“天眼查”工商信息顯示,荊門漢通的法定代表人,目前仍是匹凸匹的前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鮮言。
 
  針對鮮言背後的神秘資本,媒體通過層層調查發現,早在2008年,具有台商美國資金背景的成都旭陽,便開始了資本運作;從此後的精九系逐步向柯塞威集團轉移,鮮言及其背後的神秘力量,已經悄然完成了原始積累。媒體還發現鮮言及其背後的鮮栗、鮮勇,還有饒雙全、饒玉秀、李艶、王慶華等核心成員均為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籍。
  
  財經觀察
  
  推測:履行罰單可能性不大
  
  有證監會相關人士稱,鮮言放棄了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並向證監會提交了《鮮言關於放棄行政訴訟權利聲明書》、《法律自首申請書》及《積極繳納罰款的承諾書》等材料。據悉,鮮言還向證監會相關工作人員表明認罪、認罰,不做任何辯護,目前正在清算公司股權,等待處罰。根據規定,鮮言在接獲行政處罰書之後六個月內可以對證監會提起行政訴訟。
 
  而鮮言此前掌控的匹凸匹目前市值大約27億元,處於停盤狀態的ST慧球市值也僅47億元。此前媒體對鮮言掌控的荊門漢通等多家公司的採訪中,獲悉鮮言已經好久不到公司,且電話也不接,公司也難以找到他。而從目前的公開消息看,鮮言仍然可能在國內。
  
  法律界人士表示,“34.7億元的罰單不是小數目。如果鮮言沒有能力全部繳納,那只能在繳納已有罰款數額後,中止執行。待有能力履行後繼續執行。但是,在繼續執行前,會對鮮言實行‘限制高消費令’。”
  
  根據我國《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包括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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