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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應對“港獨”亟需話語方式創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25 18:39:04


 
  二是被濫用的高度自治話語。香港迴歸後,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中央尊重香港特區“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支持與尊重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尊重港人自我治理的權利。但是,中央對於高度自治的尊重與誠意,被香港部分勢力理解為中央“放手不管”,進而助長了“特區獨大”的心態,不經常行使的權力被當作不存在。在往後的日子裡,不少港人期望中央繼續奉行“自由放任”政策,全然無視香港的政治環境已經到了中央不能“袖手旁觀”的地步。當香港社會普遍形成了“中央不應干預香港事務”的心態,中央再去行使“全面管治權”,幾乎必然招致強烈反彈。

  三是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的強大吸引力和感召力。人作為“趨利避害”的動物,天生地就傾向於“權利”而嫌惡“義務”。在“普世價值”的年代,“主權”觀念早已為“人權”觀念所解構,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已經成為了絕對的“政治正確”,主權、國家安全和民族主義等傳統觀念無法佔據任何道德優勢。何況是在自詡為“自由民主”陣營一員的香港,百餘年的殖民歷史早已淡化了香港部分人的國民意識,要港人為國家安全而妥協個人自由更加不易。

  四是建制派與反對派在話語能力上的巨大差距。長期以來,反對派在香港社會佔據了道德和輿論制高點,他們非常善於利用其享有的媒體資源和話語優勢,以偏頗的方式解讀“一國兩制”,不時向建制派、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發難。反觀建制派、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他們的話語體系尚未形成,議題設置能力不強,輿論引導能力較弱,習慣於被動因應,難以有效引導香港輿論。甚至當反對派宣揚“違法達義”和“勇武抗爭”等明顯違反法治精神的主張時,建制派、特區政府都不能及時予以阻遏和糾正,只有當前者做出“辱華”等極端“出格”的舉動,後者才可進行最低限度的輿論“還擊”。

  任由這種趨勢發展下去,將會導致多重不利後果:首先是“港獨”的問題得不到解決。“港獨”最先威脅到的是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因而遏制“港獨”不僅是中央政府的任務,更是香港特區的任務。同時,遏制“港獨”也需要香港社會的配合與支持。如果香港社會執意縱容或偏袒“港獨”,那麼“港獨”的問題將長期得不到解決。其次是中央在香港的合法權威得不到落實。《基本法》規定了多項中央享有的權力,由於反對派善於製造議題和操縱輿論,中央依照正當程序行使合法權力屢屢遭到質疑,這種情境顯然不利於中央治港權和對港政策的落實。再次是香港的“人心迴歸”遙遙無期。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闡釋仍然處於弱勢地位。“一國兩制”的政策法律優勢如果不能轉化成輿論優勢,就不能贏得香港民心,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最後是“一國兩制”的長遠事業受阻。“一國兩制”的詮釋和論述權如果受制於人,中央對港方針政策和香港政府的施政必然會在“話語陷阱”中越陷越深。

  話語創新的幾點思考

  進入二十一世紀,話語體系和話語方式的重要性日益凸顯。“重要的不是你說了什麼,而是你怎麼說”。這告誡我們,在宣傳“一國兩制”時,不僅應當注重對“一國兩制”實質的宣傳,更應當注重宣傳“一國兩制”的形式。要言之,應當以香港社會能夠接受的形式宣傳“一國兩制”的實質。應對“港獨”則更是如此。考慮到“港獨”問題的嚴峻性,為了爭取香港社會對打擊“港獨”的支持,應當加強“一國兩制”話語方式的創新,使得遏制“港獨”的話語能夠為香港社會更好地理解和接受。關於“反港獨”的話語方式創新,筆者僅此提出幾點不成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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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從起點上,應當從香港—內地“命運共同體”出發。由於“兩制”的差異性,不少港人認為香港與內地之間存在互相競爭的權力關係,因而需要構建“港人統一體”來對抗內地和中央。這種設想顯然是片面和錯誤的。香港與內地同屬一個命運共同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香港好,祖國好;祖國好,香港更好”。“港獨”亦是如此,它既損害了國家利益,也損害了香港市民的利益。在宣傳“反港獨”時,應當始終將香港和內地作為命運共同體,將香港社會作為“反港獨”的統一戰線,避免渲染香港與內地的對立。

  第二,從情感上,應當具備平等對待和換位思考的能力。雖然中央與香港之間存在垂直的權力關係,但是就香港與內地而言,兩地的媒體、學者、網民之間應當是平等的。香港社會少數人出於歷史優越感,將內地視為“專制落後”的“他者”固然不對。但是內地的媒體、學者、網民也應當摒棄那種“恩主心態”。在論述“一國兩制”和“反港獨”時,應當具備平等對待和換位思考的能力,顧及港人的感情和接受能力。

  第三,從邏輯上,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和就事論事的原則。早些時候,由於兩地矛盾激化,香港與內地的網絡上瀰漫著一種不理性的情緒,雙方網民對罵,這種謾罵式的“交流”顯然不利於“命運共同體”的構建。在論述“一國兩制”和“反港獨”時,內地的學者和媒體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和就事論事的原則,不動輒訴諸於“殖民心態”和“國際陰謀”等誅心之論;辯論時,應當聚焦於爭論的事件本身,避免給予別有用心人士轉移視線的機會。

  第四,在論證上,應當基於客觀事實,形成全方位的“反港獨”論述。宣傳“一國兩制”和“反港獨”,不應當停留在“喊口號”的淺薄層面。相反,論者應當深入了解香港社會的歷史和現實,研究“一國兩制”的來龍去脈和前世今生。面對“港獨”謬論,應當“擺事實、講道理”,從文化、歷史、法理和情理等層面論述“港獨”的不成立性,指明“港獨”對香港社會的危害,從而形成全方位的“反港獨”論述。

  第五,在語言上,應當選擇故事化、富有人情味的表達方式。在論述“一國兩制”和“反港獨”時,應當避免冷冰冰的意識形態話語、殺氣騰騰的民族主義話語和老套僵化的道德指責。相反,論者應當深入了解、研究和掌握香港社會的話語思維和表達習慣,增強內地與香港社會傳播對話與接軌的力度,尋求內地與香港在感情上的共振,使“一國兩制”和“反港獨”話語能夠為香港社會更好地理解和充分接受。

  祝捷系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章小杉系武漢大學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博士研究生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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