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稱因素多 未必能降價5%
同場的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亦指,電價受一籃子因素影響,包括燃料成本、資產投資、利息、股東利潤等,按2016年香港業務狀況計算,在8%准許回報率下,中電利潤將減少21億元,折合為5%,與政府估計的電費下調幅度相若。她直言,雖然准許回報率下降,不代表電費可下調5%,因其他因素的變動難以預測,尤其燃料費價格波動,更難預計。
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亦指,距離新協議生效尚有20個月時間,現時實難評估各項成本的變化,也無法就將會減少多少利潤作出揣測。他續說,達成新協議可消除過去數年出現的不明朗因素,亦令港燈可盡早落實發展項目,適時達至政府所訂下目標。
對於兩電在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內積存大額結餘,未有即時在電費中反映,黃錦星表示,政府將採用更頻密的燃料價條款收費調整機制,使電力公司所承擔的實際燃料成本,更能適時在電費中反映,從而避免燃料賬累積大額結餘,方向是收緊調整時間,由以往每年一次,改為每季甚至每月一次,但仍需就此與兩電商討。
來源:香港文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