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整改得力的被巡視單位和地區還獲得了中央的肯定,有的還將整改經驗通過媒體進行宣傳,例如天津力克“圈子文化”“好人主義”、江西狠刹隱形“四風”“一桌餐”、全國政協機關黨組推進政企分離等。通過整改,大量原先沒有得到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得到根本性的推動,被巡視單位和地區的風氣為之一變。
正是因為巡視的豐富實踐不斷發展,才使得巡視制度也相應迅速發展。2015年6月,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對2009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進行首次修訂,對巡視定位、內容、方式、程序、紀律等各個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和規定;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審議《關於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巡視工作條例再“升級”,將總結吸納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等作出明確規定,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