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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京報:中國社會應當有能力化解“清真”爭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20 10:49:11


 
  中國社會應堅定這樣的共識:實現民族團結和宗教和諧是各民族利益的最大公約數,也是整個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在一個多元社會裡,不同群體會有各種表現,但是國家應當致力於多樣性之上合力的整體建設性,在尊重不同的同時,構建多元時代的凝聚力。這應當得到社會絕大多數成員的支持。 

  法律恐怕是構建團結和和諧的關鍵准繩,堅持維護黨的領導是使這一過程積極、穩健的核心保障。法律不彰,公平就無法度量。黨的領導一旦缺位,法律就可能被任意解釋、引申,准繩就可能變形為繩索。 

  對於有一些爭議存在,或許不值得過度緊張。但是國家也需為不使爭議激化、引發嚴重對立情緒而進行必要管控。這當中的邏輯應該是這樣的:多元的真實性無法回避,維持表面的統一既難做到又無意義;同時,問題失控不符合整個社會的利益,管控矛盾是中國這個超大複雜社會的內在需求。 

  即使在社會各種問題都透明了許多的今天,中國維護民族團結和宗教和諧的意願仍十分雄厚,支持這樣做的政治和社會資源也很多。因為這些意願和資源的積累穿越了中國漫長的歷史,圍繞它們的規則不斷經受洗禮。中國這樣的大國是不可能沒有問題的,但是對化解問題,我們又的確有著很多其他社會所缺少的傳統和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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