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據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 (記者羅沙)記者10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近日印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就人民法院加強金融審判工作,保障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提出了30項意見。
意見規定,依法認定互聯網金融所涉具體法律關係,據此確定各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依法嚴厲打擊涉互聯網金融或者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規範和保障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要以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和規範金融交易。要遵循經濟、金融的發展規律,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為價值本源,依法審理各類金融案件。對於能夠實際降低交易成本,實現普惠金融,合法合規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護。對於以金融創新為名掩蓋金融風險、規避金融監管、進行制度套利的金融違規行為,要以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確定其效力和權利義務。對於以金融創新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