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和促成由民間主導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增加過渡性住屋供應,包括:(i)善用政府閒置建築物,推出“光屋”;(ii)支持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試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 劃”,鼓勵更多機構參與;(iii)促成香港房屋協會讓其轄下的資助房屋業主將未補價的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給有需要的家庭;(iv)研究讓整幢工廈免補地價改裝為過渡性房屋;以及(v)協助非牟利機構在閒置土地興建預製組合屋。
六、樓宇安全
計劃動用約30億元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約20億元資助舊式商住樓宇業主,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下提升消防安全的要求。
醫療、環境衞生
成立基層醫療發展督導委員會,全面檢視現時基層醫療服務的規劃,透過地區醫、社合作模式提供社區醫療服務。計劃於兩年內於葵青區設立嶄新運作模式的地區康健中心。
增加醫院管理局經常撥款,改善公營醫療服務和設施。增加醫療人手,增設護士診所,以跨專業團隊發揮更大效用。
透過跨界別、跨專業協作推動社區健康,擴大“智友醫社同行計劃”的服務並常規化。根據“醫教社同心協作先導計劃”的成效檢討結果,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服務。
為患有不常見疾病的人士提供支援,包括擴大援助項目的資助範圍及就特定藥物治療提供資助。
計劃在2018年落實自願醫保計劃,並修訂稅例,提供購買醫保的稅務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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