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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開消保法罰單 海爾消費金融被罰10萬
http://www.CRNTT.com   2018-01-12 17:16:59


  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嚴監管、防風險”一直是金融領域的重中之重。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元。專家指出,罰單顯示出央行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和重視程度。今後,合規經營成為消費金融行業准入的基本要求。

  除了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以外,去年9月份,北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也接到了巨額罰單。其因為貸款和同業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超經營範圍開展業務、提供虛假且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開展監管叫停業務等,被北京銀監局責令改正且處以9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業內人士指出,在消費金融公司井噴之後,國家政策對消費金融市場從鼓勵創新到要求規範發展。進入2017年以來,監管政策也陸續出台,經過一系列整治,合規經營已是消費金融行業准入的基本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被罰是央行首次以消費者保護為由,對消費金融公司進行處罰。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央行對於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處罰力度雖然不大,但卻充滿警示意義。

  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一直被業內廣泛關注,近年來,更是從法律法規上加強了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2014年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把金融服務納入了調整範疇,規定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相關信息告知、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進一步強化金融行業經營者的責任。

  據了解,海爾消費金融是我國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範圍後第一家經銀監會批准開業的全國性消費金融公司,也是我國首家由產業發起設立的產融結合、產業互聯網導流消費金融公司。

  針對海爾消費金融被罰,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認為,央行開出首張“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罰單,顯示出央行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和重視程度。

  從整個行業看,目前消費金融領域監管趨嚴,行業處罰消息不斷,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無論是監管層面還是輿論層面,對持牌機構的要求都更高一些,持牌機構的受罰信息更容易引發輿論關注。在強監管下,牌照是金融行業的前提和門檻,現金貸新規後,網絡小貸牌照含金量褪色,消費金融公司和銀行牌照含金量凸顯,隨著類金融機構的退出和小貸公司的收縮,持牌公司將迎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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