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中央巡視工作規劃,貫徹巡視工作方針,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深化政治巡視,統籌安排常規巡視,深化專項巡視,強化機動式巡視,綜合運用巡視成果,狠抓整改落實,提升全覆蓋質量。深入開展巡察工作,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
5.如何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發揮先進典型引領示範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執紀,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緊。
6.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如何鞏固發展?
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領導幹部,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腐敗案件,著力解決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深化標本兼治,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
7.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如何堅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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