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律師葉慶元:太陽花無罪台灣將陷脫序狀態
http://www.CRNTT.com   2018-03-14 10:23:54


葉慶元。(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13日針對2014年太陽花運動攻占“立法院”行動涉及妨害公務等罪的部分,判定黃國昌等參與人無罪,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律師葉慶元在媒體發表評論指出,法院以黃國昌、蔡丁貴等人未使用器械之理由為渠等脫罪,顯然是牛頭不對馬嘴,並且對現在以及未來的執政者都帶來了非常大的變數,那台灣恐將陷入反對者不斷占領政府機關、癱瘓政府之脫序狀態。

  據媒體報道,法官認定“立委”議事粗糙,才導致這次占領“立法院”的抗議事件,抗議過程雖有拉扯,但未使用器械。不是跟警察拉扯就構成妨害公務……。”

  葉慶元在《中時電子報》發表的評論指出,這個理由顯然跟法律規範無關。簡單地說,《刑法》第135條之“妨害公務罪”,其構成要件是對“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脅迫”,法條中本來就沒有規定必須“使用器械”才構成妨害公務。法院以黃國昌、蔡丁貴等人未使用器械之理由為渠等脫罪,顯然是牛頭不對馬嘴。

  葉慶元指出,“立委”議事粗糙”固然可以構成人民抗議之原因,但並不能因此賦予人民不受法律限制的陳抗權利。如認“議事粗糙”即足以將相關的陳情、抗議行為正當化,則日前反對年金改革團體在“立法院”周邊抗議,與執行職務的警察以及“立委”發生推擠的“419行動”,乃至於強行進入“立法院”的“227行動”,亦不應受到法律的責難。

  葉慶元表示,如果因此就可允許脫序的陳情、抗議行為,那台灣恐將陷入反對者不斷占領政府機關、癱瘓政府之脫序狀態,此焉為民進黨所能接受?如民進黨認為人民應享有此一不受限制的陳抗權,又為何在過去1年半來,持續以拒馬、鐵絲網來隔絕陳抗民眾,並以優勢警力排除人民對蔡政府的種種抗議行為?

  葉慶元說,太陽花運動的抗議民眾已經無罪,但是對太陽花運動所衍生的占領“行政院”行動依法執行公權力排除陳抗民眾的員警和政府官員,卻仍面對法律的追訴,未來員警和政府官員要如何面對愈來愈激烈的陳抗行動?對於本質相同或近似的陳抗活動,法院和行政機關不應有不同的處理,否則即違反“憲法”第7條的平等原則,亦將使民眾對政府以及法律秩序失去信心,不願再遵守法律,進而選擇“自力救濟”、“以暴易暴”,則台灣將永無寧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