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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以善:父親的風範影響我們一生
http://www.CRNTT.com   2018-04-21 11:56:37


劉自銘伉儷與長子劉以善晉升少將時留影
 
  父親的忠黨愛國表現是全面而具體的,不僅是對子女們經常述說對家國的情懷,表現在行動上更是真誠且具體;在家裡備有一面國旗,每逢國定節日,父親必在家門口插上國旗,以彰忠誠;雖在村人眼中視之為特立獨行,父親也不以為忤。

  1988年兩岸開放在香港會親,父親與大陸隔絶近四十年的大姊、二弟、大妹、小妹及侄女、外娚等在香港一家小旅店歡聚了一個星期,每日敍說不停的相思之語。我在台灣隔著越洋電話關懷父親,他以涕不成聲的沙啞聲音報以平安,也讓與親人們一一說話。當我和二叔通話時,二叔當時雖巳是癌末的病人,仍以肯定的語氣告訴我:“一切都過去了,兩岸和平統一的未來,如江海的浪頭,祇會前進,不會回頭。”任誰也没有想到却遭台獨勢力的阻擋,至今尚未竟成,孰令父親難以安心閉目。

  之後父母親兩次回大陸探親,除了回郾城及西平老家向先祖、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們的墓前叩首祭拜之外,也遍訪山東、長春、杭州、長沙、武漢的親人們,再次敍聚幾十年隔絶的思念之情,及無法祀孝父母的抱憾。

  父親的大姊夫張𤤾和烈士,黃埔十期,在國共戰爭時期的徐蚌會戰 (大陸稱為淮海戰役) 的双堆集戰役中,時任陸軍第十八軍第十一師三十三團中校副團長,作戰陣亡。父親回台後,透過海基會及海協會的協助,為居住山東的大姊劉自珍女士代為申請撫卹。父親向“國防部”史政局陳情,經確證事實,並核准奉厝忠烈祠,後再向聯勤留守業務署申請撫卹。在此之前,台灣方面從無家屬在大陸申請撫卹之案例,案經呈報“國防部”,一再遭到駁回,父親不灰心,層層陳情,“行政法院”判決“國防部”敗訴,但仍不核發撫卹金,再經“立法院”質詢,“監察院”糾正“國防部”,最終以折哀方式核發象徵性的一百餘萬元撫卹金。父親隨即安排張𤤾和烈士的二子來台辦理領取。此案引發政府極大關注,立即透過修改撫卹條例,堵絶國軍作戰陣亡官兵家屬在大陸者,在兩岸統一前不得申領撫卹金之規定。父親為此案費時近十年光景,也創下史上唯一的案例。足以見父親驚人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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